
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
从8月1日起,泸州市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截至14日,泸州市全面实施环保定期检验14天,共计检测在用机动车3182辆,其中合格数3010辆,不合格数172辆。
模拟多种路况行驶 195秒检定尾气是否达标
8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江阳区蓝安路二段的泸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了解车辆进行环保检验的全过程。车辆检测中心检测现场,数十辆在用机动车在检测线外依次停靠,排队等待检测。所有车辆在等待检测的时间里,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测,并拍照留存,随后在手持设备上与网上车辆信息进行一一比对,确认该车辆的唯一性。
在经过几分钟的外检及信息填报后,通过外检的车辆进入待检区,车主来到一旁的登录室,进行信息登录并缴费。记者看到,现场公示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收费标准为,3.5吨以下的小型车60元一次,3.5吨及以上的车辆80元一次。
待检车辆由引车员驾驶进入检测区域后,工作人员将取样探头插入车辆排气管中,同时将流量计接上排气管,这是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进行检测,也是使用最多的检测方法。完成准备工作后,车辆在检测区模拟多种路上行驶状况,同时进行195秒的尾气检测。检测完毕,一旁的LED显示屏上会马上显示检测是否合格,生成的检测报告也会立即上传到环保部门。
环保检验“不合格” 不得上路行驶
“全面检测以来,有不少车辆尾气检测不合格。”泸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陈强介绍说,自8月1日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以来,该中心已经检测车辆800多辆,其中部分车辆检测为不合格。
陈强介绍说,车辆的氧传感器损坏、火花塞积碳等情况,都会导致检测不合格。这就需要车辆进行维修后进行复检,有的车辆经过维修后,复检合格就能继续上路行驶。
“没有通过环保定期检验的在用机动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泸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虽然现在按照省上要求,已经不再为车辆核发环保标志,但环保定期检验已经成为车辆年审的前置审批条件,没有经过环保检验的车辆是无法通过车辆年审的。
按照规定,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过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据介绍,目前,在泸州市办理车辆年审的在用机动车必须实施环保定期检验,其检验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目前,摩托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纯电动汽车暂不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记者 许亚琴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