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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擅自划走客户账上余额 理应赔偿
0 不详 2016年03月17日
【案情简介】
    先市镇消费者罗某称其于去年4月在泸州某能源有限公司合江分公司先市收费站预先充值了400多方的天然气,平时家里人少,很少用天然气。去年10月,燃气公司以该消费者天然气气表已经损坏为由,进行更换,天然气公司在没有通知罗某的情况下,就擅自更换了罗某的气表,导致消费者所预充的天然气也随之没有了。今年4月消费者发现后要求该天然气公司收费站人员补回剩余的天然气,但工作员称,检查和拆卸气表是公司行为,收费站无法解决此事,消费者只好向当地工商所、消委分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通过了解,泸州某能源有限公司合江分公司的确在没有通知消费者到场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了用户气表,并认定气表已经损坏,划走消费者账户上的余额。经调解,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工作人员在更换气表时,应当通知用户到场并当场确认所剩余的气量,其工作方式欠妥当,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愿意给予消费者200方的天然气补偿。对此调解结果,消费者罗某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一些带有公益性质企业人员往往凭借自身优势,采取粗暴方式解决问题,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消费者要挺身而出,坚决维护自己的利益,才有利于约束公用企业的霸道任性行为。
    (合江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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