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年底合江滨江生活排污口将全部停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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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2015年07月22日

开饭馆要不要办理环保手续?需要办哪些手续,准备些什么东西?
答:对于餐饮等第三产业根据经营的规模、场地等情况由环保部门现场察看后确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对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 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需要办理环境影响主位报告表,其余的都只需要登记表。按灶的总发热功率即以1.67×108 J/h的灶头规定为一个基准灶头,或者对应油烟排气罩灶面投影的1.1 m2为一个基准灶头。或者折算出来满足24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需要报告表,240人以下的只需要登记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提交征求意见材料:业主必须征得厨房楼上住户和排油烟管出口周围十米范围建筑物业主及所在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材料。
环境污染问题和公众环保问题涉及到其它部门,环保部门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投诉?
答:出现这种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市民对环境污染管理的现状不了解,因而投诉不对路。虽然环保部门对各类环境污染负有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管理部门还有很多,如公安、建设、水利、文化、卫生、市容及工商等部门。很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并非由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因此尽管环保部门在主观上尽力而为,但客观上在解决综合环境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对此,一是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二是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告相关部门处理;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综合环境问题。
滨江路KTV噪声扰民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环保部门有什么打算?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三)居民住宅区;(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此滨江路的KTV均属于违规设立的,由于设立位置不符合规范,环保部门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滨江路KTV加强劝导和监管,逐步促进滨江路的娱乐场所转产转营,从根本上消除扰民现象。同时也在此建议各大经营业主改变经营方式,文明经营,避免扰民。
滨江路河滩地上有几个污水排污口,污水直接排到长江里,什么时候这些排污口才能取缔掉?
答:根据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我县已经建成了一座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并于2010年开始投入运行,二期处理规模1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15年年底建设完成。同步建设的还有县城建成区内的雨污分流完善工程已经完成了5.1公里,未来还将继续改造20公里。届时县城内所有生活污水将全部由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滨江路生活排污口将全部取缔。
合江有没有划定禁燃区?像三江咀那个屠宰场现在还在烧煤锅炉允不允许?
答:合江已经2014年12月发布公告,将合江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划定为禁燃区,公告所指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对于县城区内的燃煤锅炉县级相关部门会根据淘汰计划逐步进行淘汰,要求改用天然气或者其它清洁能源。预计在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汽车环保标志有必要办理吗?怎么办理?
答:1、环保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大类,其中黄色标志只设一种,绿色标志暂设五种标志。
2、环保标志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作为汽车排放达标的凭证;
二是作为确认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的依据;
三是在实施高排放车交通管制措施的情况下,作为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的凭证;
四是作为有关部门对汽车进行环保达标管理的依据。
3、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
(1)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2)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3)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4)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
4、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程序:
(1)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5、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核发程序:
(1)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机动车登记地,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在用机动车首次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有效期至下次环保定期检验日期止。
(4)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判定方法(见附四)处理。
6、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换发程序:
(1)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到机动车登记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2)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凭有效的环保定期检验报告和机动车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地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变电站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有害吗?
答:输变电设施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它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国内外自1979年起就开始了大量的研究,发表的论文超过1000篇,所得的结果是,有些论文表示有少许关连性,大部分则完全否定了会有关连性。1996年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得出结论:现有的证据表明暴露于工频电场或磁场,不会出现人体健康的危害。1999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得出结论:科学证据说明工频电磁场的暴露造成健康危害的是微弱的。国内外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显示输变电设施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为了保护生活环境,国家环保部门还是推荐了严格的工频磁场和工频电场的评价标准,只要工频磁场和工频电场满足这些标准,就肯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发生环境污染纠纷应如何处理?环保部门如何受理?
答:目前环境污染纠纷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当事人双方协调或直接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2、要求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调解、劝阻、制止;
3、向环保、公安、工商、建设等管理部门投诉;
4、请求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处理;
5、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旧小区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化粪池该哪个部门管理?
答:根据《泸州市城市化粪池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
职责分工
(一)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配套的化粪池,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和施工;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化粪池的排水许可,参与化粪池的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并将化粪池的型号、规格、位置登记备案。化粪池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包括环评审批、“三同时”建设和验收)。
(二)化粪池的维修、管理和安全使用按照“属地管理和产权、使用权管理”的原则。城区公厕化粪池由公厕管理单位负责,单位和居民楼院的化粪池由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负责。
(三)市、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化粪池正常使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街道、社区负责所辖区域化粪池正常使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居民乱倒垃圾引起严重污染,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答: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粪便等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审批和建筑垃圾处置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垃圾收集点、果皮箱、公厕、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
答:对于餐饮等第三产业根据经营的规模、场地等情况由环保部门现场察看后确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或登记表。对于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 个基准灶头及以上需要办理环境影响主位报告表,其余的都只需要登记表。按灶的总发热功率即以1.67×108 J/h的灶头规定为一个基准灶头,或者对应油烟排气罩灶面投影的1.1 m2为一个基准灶头。或者折算出来满足24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需要报告表,240人以下的只需要登记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禁止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提交征求意见材料:业主必须征得厨房楼上住户和排油烟管出口周围十米范围建筑物业主及所在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材料。
环境污染问题和公众环保问题涉及到其它部门,环保部门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投诉?
答:出现这种现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市民对环境污染管理的现状不了解,因而投诉不对路。虽然环保部门对各类环境污染负有统一监督管理的责任,但是法律、法规规定管理部门还有很多,如公安、建设、水利、文化、卫生、市容及工商等部门。很多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并非由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因此尽管环保部门在主观上尽力而为,但客观上在解决综合环境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对此,一是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二是要实行“首问负责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告相关部门处理;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综合环境问题。
滨江路KTV噪声扰民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环保部门有什么打算?
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三)居民住宅区;(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此滨江路的KTV均属于违规设立的,由于设立位置不符合规范,环保部门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滨江路KTV加强劝导和监管,逐步促进滨江路的娱乐场所转产转营,从根本上消除扰民现象。同时也在此建议各大经营业主改变经营方式,文明经营,避免扰民。
滨江路河滩地上有几个污水排污口,污水直接排到长江里,什么时候这些排污口才能取缔掉?
答:根据县城污水处理厂的规划,我县已经建成了一座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并于2010年开始投入运行,二期处理规模1万吨/日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15年年底建设完成。同步建设的还有县城建成区内的雨污分流完善工程已经完成了5.1公里,未来还将继续改造20公里。届时县城内所有生活污水将全部由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滨江路生活排污口将全部取缔。
合江有没有划定禁燃区?像三江咀那个屠宰场现在还在烧煤锅炉允不允许?
答:合江已经2014年12月发布公告,将合江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划定为禁燃区,公告所指的高污染燃料包括: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对于县城区内的燃煤锅炉县级相关部门会根据淘汰计划逐步进行淘汰,要求改用天然气或者其它清洁能源。预计在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汽车环保标志有必要办理吗?怎么办理?
答:1、环保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大类,其中黄色标志只设一种,绿色标志暂设五种标志。
2、环保标志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作为汽车排放达标的凭证;
二是作为确认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的依据;
三是在实施高排放车交通管制措施的情况下,作为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的凭证;
四是作为有关部门对汽车进行环保达标管理的依据。
3、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
(1)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2)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3)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4)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
4、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程序:
(1)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5、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核发程序:
(1)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机动车登记地,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2)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3)在用机动车首次核发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有效期至下次环保定期检验日期止。
(4)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判定方法(见附四)处理。
6、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换发程序:
(1)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内,到机动车登记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2)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凭有效的环保定期检验报告和机动车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地换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变电站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有害吗?
答:输变电设施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它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影响,国内外自1979年起就开始了大量的研究,发表的论文超过1000篇,所得的结果是,有些论文表示有少许关连性,大部分则完全否定了会有关连性。1996年美国国家研究委员会得出结论:现有的证据表明暴露于工频电场或磁场,不会出现人体健康的危害。1999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得出结论:科学证据说明工频电磁场的暴露造成健康危害的是微弱的。国内外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显示输变电设施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为了保护生活环境,国家环保部门还是推荐了严格的工频磁场和工频电场的评价标准,只要工频磁场和工频电场满足这些标准,就肯定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发生环境污染纠纷应如何处理?环保部门如何受理?
答:目前环境污染纠纷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当事人双方协调或直接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2、要求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调解、劝阻、制止;
3、向环保、公安、工商、建设等管理部门投诉;
4、请求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处理;
5、向人民法院起诉。
老旧小区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化粪池该哪个部门管理?
答:根据《泸州市城市化粪池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
职责分工
(一)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配套的化粪池,由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和施工;市城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化粪池的排水许可,参与化粪池的设计会审和竣工验收,并将化粪池的型号、规格、位置登记备案。化粪池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包括环评审批、“三同时”建设和验收)。
(二)化粪池的维修、管理和安全使用按照“属地管理和产权、使用权管理”的原则。城区公厕化粪池由公厕管理单位负责,单位和居民楼院的化粪池由产权所有者或使用者负责。
(三)市、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化粪池正常使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街道、社区负责所辖区域化粪池正常使用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居民乱倒垃圾引起严重污染,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答: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粪便等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审批和建筑垃圾处置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垃圾收集点、果皮箱、公厕、污水处理、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粪便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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