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交警连“捉”九司机 再掀“酒驾”整治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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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2015年11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因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11月份酒驾整治行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11月15日是全省酒驾集中统一行动日,合江交警大队结合前期酒驾整治经验,集中开展了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效果。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前,大队专门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酒驾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安排。11月15日20时至24时,大队分别在四十米大街滨江路、新公路滨江路、荔乡路口三个主要路口设置了三个执勤点,全体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严格执法程序,对过往车辆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酒后驾驶嫌疑人,民警当场使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验,经检验确认属酒后驾驶或已达到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给予处罚。
行动中,大队领导巡回各岗深入一线,参与整治,鼓舞士气,提高整治实效。民警坚持工作原则,依法处罚到位,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理由、一视同仁,依法处罚,使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在执勤执法工作中,民警们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公安机关从严管理的措施,向驾驶人发放“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等拒绝酒驾的宣传材料,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远离酒驾。
本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警车6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起,其中酒后驾驶9起,其它违法行为3起。
(公安局:文学 张玉峰)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前,大队专门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酒驾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安排。11月15日20时至24时,大队分别在四十米大街滨江路、新公路滨江路、荔乡路口三个主要路口设置了三个执勤点,全体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严格执法程序,对过往车辆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酒后驾驶嫌疑人,民警当场使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验,经检验确认属酒后驾驶或已达到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给予处罚。
行动中,大队领导巡回各岗深入一线,参与整治,鼓舞士气,提高整治实效。民警坚持工作原则,依法处罚到位,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理由、一视同仁,依法处罚,使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在执勤执法工作中,民警们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公安机关从严管理的措施,向驾驶人发放“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等拒绝酒驾的宣传材料,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远离酒驾。
本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30余人次,警车6辆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起,其中酒后驾驶9起,其它违法行为3起。
(公安局:文学 张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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