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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好心”帮弟弟被处罚
0 不详 2016年03月18日
    弟弟当“老赖”,哥哥“好心”帮弟弟阻碍法院执行。近日,合江法院对“哥哥”阻碍执行法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作出处罚,罚款2000元。
    事情还得从任某诉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说起。该案经合江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何某于2011年2月2日前偿还任某借款4500元,于5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其余金额自愿放弃。如逾期支付,则支付本金15000元及利息5500元。
    约定还款时间到了何某却未履行还款义务,任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何某支付本金7000元,余款13500元还未支付就玩起了“躲猫猫”,以各种方法逃避法院的执行。
    3月3日,任某得到何某已购买新车并将车开回家的消息后,立即向法院执行庭报告,执行庭得到报告后,启动快速执行机制。执行法官迅速赶到被执行人家中,看到何某的车辆已上锁,人不知去向,便联系拖车将其车辆拖走,何某的哥哥见法院执行人员要拖车,将自己的长安车堵在出口,不让执行法官将其弟的车辆开走。经执行法官再三做工作,其仍拒绝将车开走。执行法官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后来鉴于何某哥哥认识错误态度好,法院对其罚款2000元。被执行人何某迫于执行的威摄力,主动偿还了全部债务。
    (县法院:赵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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