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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为财起恩怨 司法调解促和谐
0 不详 2016年03月18日
    “儿媳妇把我的辛辛苦苦挣的九万块钱拿走了,说是给我保管,现在我要用钱,叫她拿给我她又不拿,我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啊?请你们一定要帮帮我!”近日,一对年过六旬的夫妇来到凤鸣司法所,向工作人员求助。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安抚下,这对王姓夫妇道出了事情的原委。王某夫妇系合江县凤鸣镇人,有两个儿子王甲和王乙,两人都已成家,王某夫妇与王甲常住在凤鸣镇,王乙常住合江县城。王某常年与王甲夫妇外出务工,并将9万余元积蓄交由王甲妻子钟某保管。去年年底,王某决定不再外出,欲将9万元积蓄用于维修乡下的房屋,但儿媳钟某以钱已存进银行为由执意不给。王乙知悉后随王某一起到王甲处讨要说法。几经波折,王某还是未拿到自己的积蓄,王乙一怒之下将王甲家的窗户打碎,矛盾从此加剧。
    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立即召集相关当事人进行座谈。通过相关当事人的说辞,证实王某的9万元存款确实是由儿媳钟某以定期形式存入银行,由其代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随即对该纠纷进行调解,首先道明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侵占他人的财产这一法律规定。其次从道德层面来分析,以和为贵,在矛盾出现后,相关当事人应理智处理纠纷,有理不在声高,“君子动口不动手”应“以理服人”。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王甲夫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初衷只是想代老人管理积蓄,担心老人把钱用光后影响今后生活,并无侵占之意。
    一桩家庭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顺利化解了,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协议,笑容又浮在了王某夫妇的脸上。
    (司法局:张礼平 赵自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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