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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挂牌成立
0 不详 2017年07月29日
    7月28日上午,合江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授牌仪式在福宝镇人民法庭隆重举行。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世樑,泸州市法院院长吴洪汛,合江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陈文受邀参加了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前,与会领导一同参观了环境资源审判庭以及环境资源保护科普室。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被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合江地处长江上游,位于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最为关键的区域。县内水土资源丰富,珍稀动物资源、濒危保护植物种类繁多,更拥有国家级森林公园“福宝森林公园”,环境资源保护任务繁重。为保护长江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响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合江县人民法院应势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授牌仪式上,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陈文宣读了合江县编委同意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批复。随后,合江县法院院长苏青、副院长刘达才从省法院环资庭庭长王世樑、泸州市法院院长吴洪汛手中接过了环境资源审判庭的牌匾,正式标志着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


 
    吴洪汛指出,合江县法院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保障,严格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队伍建设,强化协作配合,着力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王世樑强调,合江县法院要积极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突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惩教和预防并重的作用。


 
    在授牌仪式当天,合江县人民法院还开庭审理了一起滥发林木罪案件。被告人雷某明知桢楠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未征得村社同意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情形下,非法砍伐2株活立木蓄积量1.88立方米的桢楠树。经过法庭审理,依法当庭判决雷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及没收扣押在案的桢楠木材。合江法院的官方微博还对庭审现场进行了图文直播,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威慑力。
    (合江县人民法院:郭贵英 朱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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