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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说时评|向这种“任性”说“不”
0 合江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01月27日

近日,一则员工被辞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热议。事情是这样的,上海某公司员工陆先生因父亲生病向单位提交请假单后返回老家,请假8天,次日,陆先生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得知父亲去世再次返家料理后事,事毕返回单位上班,却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网友评论,随随便便不顾人伦大德就将人解雇,这样的行为真是任性。

 

 
 
 

 

 

这样的任性不能要!看过这则新闻,相信大多数人的观点是一致的:在讲求忠孝节义的中国,估计极少有人在得知老父去世而不回家奔丧,这样的请假理由于公于私,于情于理都算得上是正当而必须,且不说当事人在得知父亲病危时已经向公司请假,即便没有请假,那公司也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应将其和无辜旷工、故意偷懒等行为画上等号,对其作出最严厉的辞退处罚。不仅让这个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的员工寒了心,这样的“任性”处罚也会让公司其他员工寒心,如此的用人单位,缺乏对员工的关爱、尊重,又哪能换来员工的同心同德?

 

 

 

 

好在最终法院认定,陆某父亲从去世到火化下葬所耗时间尚在合理范围内,尊重民俗,体恤员工的具体困难、不幸亦是用人单位应有之义,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前员工陆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

 

 

 

 

这样的判决可谓是大快人心,涉事企业可谓既输了官司,也丢了人心。近年来,企业以各种奇葩理由辞退员工的事,屡见不鲜,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体恤员工,还机械地搬出考勤制度压人,如此不近人情,如此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令人气愤,让人寒心!此类事件之所以每每引发热议,也在于员工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凭借用工自主随意“找茬”,依仗的,也不过是资本的强势和傲慢。

 

 

 

 

企业管理,有刚性执行的力度,更要人性化的温度,把规章制度变成苛责员工的冰冷劫持,这种现象不能听之任之,要对这种“任性”说“不”,对于视《劳动法》如无物,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员工就要敢于维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劳动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应旗帜鲜明地为劳动者撑腰,及时出手,依法处理与打击公司在用工合同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

 

 

    (合江县融媒体中心: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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