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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江去年小农水投资逾5000万
0 不详 2015年06月17日
    近日,合江县2014年度小农水项目通过省级验收。该项目工程于2014年10月动工,2015年4月全部完工,在白米等5个镇17个村实施,共完成专项投资5041.90万元,新建各类渠道81.68km、整治各类渠道100.9km、整治山坪塘195口、新建蓄水池341口、新建提灌站4座、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720亩。该项目可新增蓄引提水能力398万方,新增灌溉面积1.4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0.4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3万亩;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140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80万元。
    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针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合江县先后制定了《建设管理办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和《竞争确立项目村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资金支付程序和报账制度》,规范竞争立项、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资金监管程序,做到有章可循,严格依规办事。
    坚持“一事一议”,突出群众自主监督管理。首先,项目申报主体是以村民委员会名义给群众打捆申报,项目实施主体也是项目村民委员会,做到项目申报、批复、实施、受益主体一致。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出群众自主监管,即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投劳筹资等建设环节,全程依靠群众自主监管。一方面,召开项目区群众代表大会,形成小农水项目工作方案并表决通过,项目村按“一事一议”工作程序和要求召开了群众大会,对本项目实施民办公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门讨论,通过项目筹资投劳方案,编制小农水项目实施方案,分别报县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县水务局批复实施;另一方面,项目业主和群众代表自行选择土建施工队伍,自行组织投工投劳,自行组织建设管理,自行组织工程自查验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明晰工程产权,完善管护机制。一方面,合江县建立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规定以农户自建为主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其产权归个人所有,由农户自主管理;通过工程建设,恢复、增加、改善灌面100亩以上的小型水利工程,由组建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并对所实施的小农水工程进行确权颁证。另一方面,项目镇和村制定了山坪塘、蓄水池、渠道和电灌站管护制度,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了监管责任和管护经费,破解了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小农水工程能用、好用和用好,长期运行,最大限度发挥资金和工程效益。
    (水务局:杨学芳 胡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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