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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人,新冠肺炎I级防疫期间这些事不准做了!附举报电话和发热门诊电话
0 不详 2020年01月27日
疫情防控工作投诉举报指南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在合江县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的以下违规行为:

(一)开展集会、影院演出及其它文化方面的群体性活动;

(二)开放旅游景区、校外培训机构、茶楼(棋牌娱乐室)、KTV、网吧(游戏厅)、酒吧、洗浴、墓园、宗教集会地及其他人群聚集场所;

(三)养老机构未封闭式管理运营;

(四)举办聚会、聚餐、农村群宴等餐饮类群体活动;

(五)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等;

(六)疫区车辆、疫区人员在合江县范围内流动;

(七)疫情防治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

(八)其它与疫情防治有关的投诉。

 
 
 
 
二、受理方式
 

合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30-5263476

各镇、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防控期间发热就诊指南

当您在合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请您不要着急,可以按本指南进行诊疗。

 

 
 
 
 
一、进行自我评估
 

平常身体健康且体温不超过38℃,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您可在家先观察,观察期间多喝水,吃清淡饮食,注意卧床休息,可适当对症服用非处方药品;也可以去居住地附近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就医,不用急着去县级医院也能治疗。

 
 
 
 
二、选择就近就诊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您和陪伴人员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及时到就近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它医院就诊。

(一)在家观察休息后1-2天病情无明显好转的;

(二)发病前两周内有到湖北省旅行或居住的情况;

(三)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病人;

(四)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

 
 
 
 
三、配合医院诊疗
 

(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请您遵守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提示就诊流程和要求;

(二)配合医疗机构完善个人信息登记,全面告知接诊医生您近期旅行外出史、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人接触史;

(三)配合医院完成预检分诊初筛,接受相关治疗。

 
 
 
 
四、自觉接受救治
 

如果您的病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或其它医院会诊认为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请您不要着急,合江县将会有专家组对您的病情进行再次会诊。在此期间,请您配合医院接受观察治疗,尽量要以任何方式自行前往县级医院或其它医院治疗。

如果专家组会诊认为您没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您将像平常一样选择满意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如果专家组会诊认为您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将会有专用车辆接您至合江县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在此期间,请您自觉配合,千万要以任何方式自行前往县级医院或其它医院,一定要本着对个人、对家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配合治疗工作。

 
 
 
 
五、特别提示
 

湖北疫区来合人员、返合人员请一定协助做好合江县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居家隔离 ,建议在正月15前(2月8日)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请主动与合江县24小时值班电话联系,合江县将会安排您就诊事宜。

 
 
 
 
医院值班联系电话

合江县人民医院0830-5210348

合江县中医医院17738024018

合江县疾控中心0830-526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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