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江县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期间的以下违规行为:
(一)开展集会、影院演出及其它文化方面的群体性活动;
(二)开放旅游景区、校外培训机构、茶楼(棋牌娱乐室)、KTV、网吧(游戏厅)、酒吧、洗浴、墓园、宗教集会地及其他人群聚集场所;
(三)养老机构未封闭式管理运营;
(四)举办聚会、聚餐、农村群宴等餐饮类群体活动;
(五)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等;
(六)疫区车辆、疫区人员在合江县范围内流动;
(七)疫情防治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问题;
(八)其它与疫情防治有关的投诉。
合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30-5263476。
各镇、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当您在合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请您不要着急,可以按本指南进行诊疗。
平常身体健康且体温不超过38℃,没有明显的气短、憋喘等症状,您可在家先观察,观察期间多喝水,吃清淡饮食,注意卧床休息,可适当对症服用非处方药品;也可以去居住地附近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就医,不用急着去县级医院也能治疗。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您和陪伴人员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及时到就近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它医院就诊。
(一)在家观察休息后1-2天病情无明显好转的;
(二)发病前两周内有到湖北省旅行或居住的情况;
(三)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省的发热病人;
(四)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
(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请您遵守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提示就诊流程和要求;
(二)配合医疗机构完善个人信息登记,全面告知接诊医生您近期旅行外出史、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人接触史;
(三)配合医院完成预检分诊初筛,接受相关治疗。
如果您的病情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或其它医院会诊认为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请您不要着急,合江县将会有专家组对您的病情进行再次会诊。在此期间,请您配合医院接受观察治疗,尽量不要以任何方式自行前往县级医院或其它医院治疗。
如果专家组会诊认为您没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您将像平常一样选择满意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如果专家组会诊认为您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将会有专用车辆接您至合江县定点救治医院接受治疗。在此期间,请您自觉配合,千万不要以任何方式自行前往县级医院或其它医院,一定要本着对个人、对家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配合治疗工作。
湖北疫区来合人员、返合人员请一定协助做好合江县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居家隔离 ,建议在正月15前(2月8日)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请主动与合江县24小时值班电话联系,合江县将会安排您就诊事宜。
合江县人民医院0830-5210348
合江县中医医院17738024018
合江县疾控中心0830-5263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