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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写给合江贫困户的信
0 不详 2016年11月09日
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封信
 
各位建档立卡贫困户:
    您们好!首先感谢您们对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和健康扶贫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目前,合江县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大幅提升,能满足您看病就医需求。特别是2015年以来,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便是国家脱贫攻坚“五个一批”政策措施之一,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一、您享有的医疗卫生扶贫有关政策
 
    (一)享受“九免一补助”政策。九免:医疗机构免一般诊疗费;免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一补助:0-6岁贫困残疾儿童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给予不高于3万元/人的补助。
 
    (二)享有八个百分之百(八百工程)政策。即精准识别和医疗扶持覆盖率100%、全民预防保健覆盖率100%、基本医保参保率100%(从2017年起,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一档缴费的,由财政部门全额代缴)、六项补充医疗保障覆盖率100%、分级诊疗覆盖率100%、控制医疗费用覆盖率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100%、贫困患者基层就医社会公示覆盖率100%。
 
    (三)享受县域内就医零支付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以入院时间为准),您在县内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院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不缴纳住院押金,您只需将医保证件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交由协议管理医院代为保管,并签订先诊疗后结算协议书即可入院。出院时,您在相关票据上签字确认,并预留联系电话即可,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
 
    从2016年11月1日起,您在县域内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公立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免收一般诊疗费、院内会诊费,门诊检查费和化验费减免10%后,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民政医疗救助等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四)享受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报销政策。如果您在享受现有医保制度和医疗帮扶政策基础上,仍存在与看病就医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需经本人向政府申请并按程序报批后享受卫生扶贫基金报销政策。
 
    二、您须履行的义务
 
    (一)积极遵守分级诊疗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治实行分级诊疗,逐级转诊制度,力争县内就医达100%。在村、乡镇医疗机构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级医疗机构负责经乡镇医疗机构上转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在县内医疗技术条件无法救治时,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或手术,对仍然无法治疗的,经专家组签字、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由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负责转诊。对不按规定实行分级诊疗的,将不享受医疗扶贫相关政策。
 
    (二)积极响应医疗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遵守当前医疗卫生扶贫政策,积极配合院方检查与治疗。不得提出非正常的医疗服务需求;不得享受与医疗扶贫政策相违背的待遇。确需进行特殊治疗的,经主治以上医师(专家)会诊后,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办理。
 
    各位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是我们共同的梦想,落实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脱贫要靠我们辛勤的劳动,积极的参与,长期的坚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祝您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 
 

合江县医疗卫生扶贫工作推进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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