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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合江镇推动保护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
0 不详 2017年08月11日
    8月10日,合江县合江镇司法所联合镇农技站、镇派出所,开展了“非法电捕鱼”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推动保护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促进全镇渔业健康发展。

    活动中,宣传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向群众耐心细致地讲解。

    电力捕鱼是一种掠夺性的捕捞方式,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电捕是无选择性地杀伤鱼类,还可能使幸免的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畸形,而且电力捕鱼操作不当,还会危及操作者及他人的生命,因此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电力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相关部门可进行行政处罚,没收有关电捕鱼器具,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呼吁广大群众爱护和关心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禁渔期”和“禁渔区”等渔业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捕鱼行为积极劝阻并及时举报。
    (合江镇:赵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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