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为推动城乡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城乡发展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初具成效,成都市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全省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成都市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丽四川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城乡绿色发展一体化格局
(三)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部署,构建“一轴两翼三带”区域经济布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建立以城市群为主体、国家中心城市为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为支撑、县城和中心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协同推进成都平原经济区内圈同城化、全域一体化发展。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试验田、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制度创新平台、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先行地。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按照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原则,统筹区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设。建设横断山、秦巴山、川东平行岭谷和乌蒙山—大娄山生态保护修复区,构建以长江、岷江、大渡河、涪江、沱江、嘉陵江、渠江等为主体,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城市群生态廊道,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矿区生态修复,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等建设,探索生态价值转化有效路径,共筑城市群绿色生态屏障。引导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大生产力布局优化、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的格局基本形成。
(四)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支持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两区一城”。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和开发建设密度、强度,高起点规划建设,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标准,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实施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开展生态廊道、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网络建设,提升城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强城市公园、体育公园等绿地和公共空间“微更新”。完善社区足球场等公共健身场地设施,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建设一批完整居住社区。推进中心城区有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按规定开展园林城市、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行动,推动宜居低碳县城建设,完善评估评价标准。到2025年,城市(县城)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5平方米,力争全省5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