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新闻网> 专题文章> 建设法治社会 深入推进依法治县> 浏览文章
打非治违:白鹿镇查获多起违规驾车
0 不详 2016年01月05日
    近日(12月31日),县打非治违工作组到白鹿镇突击检查,又查获几起违规驾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像这样没有戴安全帽的驾驶行为,工作人员依法予以扣分和罚款的处理。
    检查中,工作组发现一起电动三轮车载人行为,驾驶人又是77岁高龄,像这样的驾驶行为很危险,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并进行了劝导。
    在随后的检查中,工作小组还查获几起违规驾车行为,工作小组依法予以了处罚。在这里,县打非治违工作组工作员再次告诫驾驶员朋友们,驾车时,一定要按照《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对驾驶摩托车的,要戴好头盔,对违规驾驶和违规载人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新闻中心:郑勇)

文章点评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