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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开展春季禁渔集中宣传
0 不详 2016年02月01日
    1月28日,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对县城餐馆、鱼贩进行关于合江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集中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规定,合江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2月1日到4月30日为禁渔期。天然水域中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等行为;严格做到河中无捕捞作业渔船、渔船上无渔具、市场上无野生河鱼售卖;禁止经营、宣传、销售天然野生鱼,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必须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禁渔规定者,执法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新闻中心:赵运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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