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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法院高效执行90万元 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0 不详 2016年06月06日
    “我真的只会说感谢了,其他的我都说不来。”6月3日,合江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窗口前,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执行法官送来 “高效执行楷模,为民排忧解难”锦旗时激动地说道。据了解,这起被执行人主动兑付的90万元的案件,是今年来合江县法院执行局针对自然人的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金额最大的案件。
    原来,2011年王某借钱给唐某,唐某出具了借条,双方并约定了利息。2013年5月,唐某去世并立下遗嘱,其名下的财产由唐甲、唐乙、唐丙继承。王某遂向法院起诉张某、唐甲、唐乙、唐丙,经开庭审查,合江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唐甲、唐乙、唐丙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向王某支付借款本金583612.50元及利息。唐甲、唐乙、唐丙不服,提出上诉,泸州中院维持原判。
    因被执行人唐甲、唐乙、唐丙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合江县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给被执行人讲明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如列入“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及增加评估拍卖等执行费用损失,并告知唐甲、唐乙、唐丙拟对查封的房产采取拍卖措施。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被执行人鉴于强制执行的威摄力,主动兑付了90万元。
    (合江县人民法院:赵益平 黄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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