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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调解一起修建公路引起的纠纷
0 不详 2019年06月10日
    合江县五通镇宋某、何某两家于2018年10月共同协商将两家门前的小路进行硬化,在工程修建到一半的时候,宋某一家认为何某在整个修建过程中所出的土地和资金都比自己少很多,因此要求何某负担余下修建工程的所有费用。而何某则认为在修公路之前已经对双方应出的土地和资金进行过协商,虽然没有明确的书面协议,但是达成了一致的口头协议,应该依照达成的口头协议修建。双方的分歧导致公路也无法正常修建,宋某一气之下将已修好的公路进行破坏,要求将已修好的部分公路全部复垦,不再共同修建公路,而何某则表示如果将公路进行复垦,宋某就必须赔付修此条公路的全部损失。两家因此事导致关系恶化,矛盾不断。

    2019年6月4日何某找到相关部门反映,要求相关部门出面调解,在接到调解申请后,五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随即成立调解小组,6月5日对矛盾纠纷所在地进行查看,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最终,在调解小组的耐心、细致的说理讲法之下,宋某、何某两家人表示余下未完成的公路所需费用由两家人均摊,双方在保持和睦的情况下继续共同将余下的公路修完,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最终,一起因公路修建引起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合江县司法局: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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