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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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2016年08月29日

父母将许多财产分配给自己喜爱的子女,其他子女能否因为父母财产分配不公不尽赡养义务呢?8月26日,合江县人民法院九支法庭在九支镇双桂村村办公室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对赡养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依法判决每个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同时,该院官方微博对案件实况进行了同步直播。
原来,原告舒某、马某近九十高龄,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在2013年以前,全家人都非常团结,三个儿子也轮流照顾父母。但当地水库修建占地后,父母将占地还房登记在了最小儿子的名下,其余两个儿子据此不再尽赡养义务。老夫妻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庭审查明,老夫妻至安置房交付为止,每月还享有征地搬迁过度费1000元,现主要随小儿子生活。老夫妻当庭表示愿意放弃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还当庭对案件进行调解。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案件未调解成功。经过认真评议,承办法官当庭依法裁判。
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舒某、马某年事已高,已失去劳动能力,四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应对其履行赡养义务。老夫妻在领取拆迁过渡费期间,应适当减轻子女赡养费用支出。根据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结合四被告的家庭经济状况,扣除女儿应负责部分,酌情按不同比例分配。同时,老人愿意跟随小儿子共同居住生活,应当尊重其意愿。老夫妻的医疗费报销后,三个儿子平均承担,生病住院期间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由小儿子护理。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结合“三型法庭”创建工作,合江法院大力推进巡回审判,特别是赡养、抚养、扶养等涉民生案件,人民法庭一律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合江县人民法院:郭贵英 王颖)
原来,原告舒某、马某近九十高龄,共生育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在2013年以前,全家人都非常团结,三个儿子也轮流照顾父母。但当地水库修建占地后,父母将占地还房登记在了最小儿子的名下,其余两个儿子据此不再尽赡养义务。老夫妻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舒某、马某年事已高,已失去劳动能力,四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应对其履行赡养义务。老夫妻在领取拆迁过渡费期间,应适当减轻子女赡养费用支出。根据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结合四被告的家庭经济状况,扣除女儿应负责部分,酌情按不同比例分配。同时,老人愿意跟随小儿子共同居住生活,应当尊重其意愿。老夫妻的医疗费报销后,三个儿子平均承担,生病住院期间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由小儿子护理。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结合“三型法庭”创建工作,合江法院大力推进巡回审判,特别是赡养、抚养、扶养等涉民生案件,人民法庭一律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合江县人民法院:郭贵英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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