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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用法治方式破解环保难题
0 四川日报 2017年09月02日
  □川评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长远发展的最大本钱。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生态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果,已经从无法可依发展为世界上生态环境立法较多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看到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土地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严重,各种环保法律法规应起之效未尽如人意。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徒法不足以自行。解决环保难题,不仅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需部门联动,上下配合,敢碰硬,动真格。

  在依法治省语境下破解环保难题,需要我们以法治思维看待和处置环保事宜。地方发展经济的诉求、企业追逐利益的冲动,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和范围内实现。在不断完善环保立法、加大环保普法的同时,着力解决环保责任不落实、公众环境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环境违法行为惩处不力等问题,织就一张严密的环保“法网”,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源头严防,领导干部得带头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做决策不能不顾资源环境承载力。过程严管,首先要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严格依法行政。后果严惩,重要一条是严格追究导致环境损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包括决策者的法律责任。

  从中央环保督察到省上督察,我省各地立查立改,边督边改,体现了督察之效。环保不是一阵风,督察不只管一阵子,各地执法部门要积极履责、守土尽责。古人有言:“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只有全方位编牢法治笼子,实现环保领域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方能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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